
科学研究处(简称科研处),是负责全院科研活动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宗旨是开创我院科研工作新局面,提升我院科研实力,规范科研工作秩序,竭诚为教师及科研人员服务,保障我院科研工作稳步发展;组织与协调我院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产业发展工作,为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与科研支持。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
二、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管理课题的立项、申报、结题、评审、鉴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检查、落实已立项的科研项目和执行情况。
四、做好与企业科技合作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争取的组织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权限,配合学校计财处做好科技经费分配下达、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和部分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负责校内各个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以及产学研合作基地等研究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学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组织年度科技统计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编印《科技简报》、《科研成果汇编》等。
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学校科技成果及项目奖励的申报、审查、公示、奖励兑现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务的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的教研、科研活动。
十一、负责各类相关科技成果档案的立卷存档工作,做好科技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并生成上报的纸质报表及电子资料。
十二、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学研等相关事宜的接洽、联系等工作。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推广、技术市场开拓和科技成果展览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十三、负责科研处主页以及科技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十四、负责全校科技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十五、协助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师生学术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十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工作。